最近許多藝人紛紛發起善舉,捐獻醫療物資給前線的救護人員。藝人吳宗憲也在日前以通訊軟體執行長的身分,表示要捐11萬份新冠肺炎快篩劑給民眾。沒想到卻有里長發文表示,民眾要申請吳宗憲捐贈的快篩試劑,還要先註冊下載APP,批評吳宗憲的行為是「空手套白狼」,引發吳宗憲怒嗆喊告。
這則新聞引起民眾關注,因為綜藝天王吳宗憲怒嗆告人已經不是第一次,過往也有非常多提告的經歷,然而提告對象不是媒體,就是藝人網紅。但這次卻是里長與吳宗憲槓上,引發不少話題。
引發爭議的重點,就是在里長批評吳宗憲是「空手套白狼」,意思就是吳宗憲沒有什麼付出,或者付出極小的成本,就獲得非常大的回報。這種言論,除了具有貶意之外,更帶有指涉他人以不好的手法到處行騙的意思,🔺因此如果指涉內容不實,就會構成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
但是,基於言論自由的保障,在某些狀況下,人民應該享有表達意見而不被懲罰的權利,🔺因此刑法第311條例外規定了幾種狀況,其中之一,就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
➡️什麼叫做「可受公評的事情」呢?
我們可以從事件的性質與社會公眾間的關係來看,凡是跟公眾有關的事,都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而什麼又是「適當之評論」呢?
只要是對於可受公評的事件,依據自己的價值判斷提出評論意見,而不是單純流於情緒化或人身攻擊的言論,就是屬於適當的評論。
另外,大法官釋字在509號解釋中也提到「真正惡意原則」。也就是說,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只要是善意發表的言論都採取從寬解釋,如果發表言論時不具有毀損他人名譽的惡念,即使事後發現事實不盡相同,然而發言者只要有理由相信自己所說的符合事實,都符合「善意」。
在這次的爭議中,吳宗憲身為知名藝人,又捐獻大量快篩試劑供民眾使用,然索取過程卻引發爭議,因此這件事情與社會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當然屬於可受公評的事情。
至於里長說吳宗憲「空手套白狼」,雖然不是正面評價,但也是依據吳宗憲要求民眾必須先下載APP才能夠索取試劑一事進行評論,在我看來,應該不算單純流於情緒化或人身攻擊,符合適當的評論內容。然而里長對吳宗憲的其他言論是不是完全符合前面所說善意評論的範圍,就必須根據言論內容一一認定了。
既然憲哥都已經說了要法院見,那麼我們還是靜待司法判決結果吧!
✨今天晚上八點,瑩真律師也會針對近日新聞靠杯一下,大家記得收看喔!✨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
「大法官釋字意思」的推薦目錄: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Re: [問題] 大法官釋字的效力- 看板LAW 的評價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司法院- #釋字是怎麼誕生的? 「我希望, 國家的法律可以更 ... 的評價
- 關於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請益] 民訴436-20 - PTT推薦 的評價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觀測站吼哩哉(USTW Undiscovered)正式的第一集終於出來了!適逢美國的驕傲月,這一集就讓我們三位主持人Jerry, Daniel和Jean來聊聊美國同志運動發展和文化。
6月是美國的「驕傲月」(LGBTQ+ Pride Month),最早被稱為「Gay and Lesbian Pride Month」,為了就是紀念1969年的「石牆暴動」(Stonewall Riots)以及LGBTQ社群在過去數十年間所做出的努力貢獻。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就是在驕傲月合法化全美的同性婚姻;而台灣在2017年的驕傲月之前,大法官作出「禁制同性婚姻是違憲」的釋字,兩年後立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在這一集,我們會從各種層面,來聊幾個和LGBTQ社群相關的話題(東西實在太多講不完)。有社會有政治,也有文化和電影,還有幾個fun facts,請務必聽到最後。
原本因為試播集講美國的亞裔歧視內容有點嚴肅,這集想要讓內容輕鬆一點。不過當我們開始找了相關的資料後,發現美國同志運動(其實民權運動也是一樣)一路走來著實艱辛,有太多東西可以講,所以除了文化方面的討論外,也花了一些篇幅討論一些同志運動在法庭上的攻防戰:從性向、性別歧視講到婚姻平權。
→ LGBTQIA+字母好多什麼意思
→ 石牆革命
→ Ballroom文化、HIV和跨性別
→ 美國婚姻平權的法律之路
→ LGBTQ影視作品分享
🚪 趕快收聽,觀測站所有平台傳送門:https://linktr.ee/us.taiwan.watch。
---
特別說明:
吼哩哉的台文正確寫法是「予你知」hōo-lí-tsai。感謝網友補充。不過,我們的podcast名稱本意原本並不是要使用正式的台語文,兩個節目都是取諧音,並且想要讓文字看起來更輕快一點。我們的另一個節目是「觀測站底加辣」,原本的意思就是要給大家「加辣」,就是雙關和諧音。
吼哩哉除了有要給你知道什麼事情的意思外,我們也希望是一種很活潑的方式、聯想到「大哉問」這樣的方向。
為避免誤導,以後我們會在每則貼文下方都貼出這些解說文。也歡迎各位網友們繼續多給我們各種指教喔!感謝!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疫情嚴峻的此時,立法院還是競競業業地於110年5月21日三讀通過了刑法第185條之4、第222條修正案。總統也於110年5月28日公布第185條之4,所以該修正條文已於110年5月30日生效;並於110年6月9日公布第222條,該修正條文已於110年6月11日生效。我們來一睹本次修正的重點吧。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本條的修正主要有幾個重點:
一、立法者將「肇事」修正為「發生交通事故」。(此乃因司法院釋字第777號解釋,認為過去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有關「肇事」要件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所以才修正。但話說回來,大法官的意思是說肇事有可能是指行為人「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有故意」、「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有過失」、「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無故意或過失」三種情形,到底是要指哪幾種要說清楚,本次修正只確定「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無故意或過失」有包括,但前二種沒有規定,或許可以用舉輕明重認為都包含,但其中「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有故意」與最高法院102年第9次決議認為不包含的見解則有衝突,還是應該說清楚比較好吧)
二、從第二項的規定可知,立法者的意思是縱使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其逃逸者,亦予以處罰。(不過這樣的修正方向似乎跟釋字第777號解釋的意旨不太相同,是否妥適甚至有無違憲之虞,仍有待討論)。
三、依法益侵害之結果,分別規定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就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之情形,設有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以兼顧個案情節輕重之適當處罰。一改過去肇事逃逸不分青紅皂白一律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現象。
加重強制性交
第二百二十二條 (增加第9款)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
四、以藥劑犯之。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
八、攜帶兇器犯之。
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條的修正重點:
增訂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強制性交且照相、錄音、錄影直播之加重刑責。
理由在於,隨著網路傳播盛行,且其影響無遠弗屆及科技發展傳播方式日趨多元,性侵害之行為人如於強制性交過程中,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將被害人或強制性交過程之影像、聲音、電磁紀錄散布、播送者(例如直播、翻拍在網路流傳等方式),恐使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及渲染擴大網路性犯罪,實有加重處罰予以及時遏阻之必要,因而增訂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即行為人犯強制性交罪,而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之行為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刑嚴懲,以強化對性侵害被害人之保護。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多小,一律五年起跳實在太重了,種大麻自白不給減刑不違憲,但不分青紅皂白的判這麼重卻不給減就違憲了。
法官認為,量刑要顧及個案公平、罪與罰衡平,讓被告有機會重新站起,像有的被告還有妻小要照顧,一旦入獄就會影響家庭功能,司法的功能不是只把人抓去關。
感謝大法官在420到來前給了這麼大的禮物,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去認較重、且與事實不符的製造大麻罪,拼緩刑終於有依據了!
「大麻煩不煩」EP13 重點,兩件事:
1)「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超級好消息: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認製造重罪,拼緩刑有望了!
段落摘要:
00:00 重要事宣布!
00:50 突發:「栽種大麻罪案」大法官釋憲
01:35 再亂搞驚奇律師一定把你送辦
02:10 打折方案:製造運輸販賣 vs 種植
03:10 為何提出釋憲
03:45 情節輕微,可減刑½
05:15 好消息:以後栽種大麻罪可拼緩刑
05:40 歷史好好笑:民國43年「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草案」會議記錄
06:50 大麻抽葉子的謠言:找到元兇了啦!
08:15 「栽種大麻罪」哪來的?
09:20 Zoe的誠懇修法建議
11:10 節目開播來,Zoe最感性的發言
12:35 那些令人敬佩的法官們
13:40 那些該被感謝的改革者
15:00 大麻真的不防武漢肺炎ok?!
謝謝大法官和提出釋憲聲請的法官和台農們,你們所付出的已經為台灣帶來了正向的改變與進步!
---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釋憲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6QPHLGYB7RN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記得打開CC字幕 #同性伴侶專法是歧視嗎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各節重點:
01:29 【複習一下上次的釋憲】
02:02 【專法派:所以另立專法就好啦!】
05:17 【反專法派:專法就是歧視!】
06:38 【美國種族隔離政策】
08:47 【同性伴侶專法就是隔離政策?】
09:46 【那專法派又怎麼看這個類比?】
10:27 【反專法派又怎麼回應這個質疑?】
12:18 【所以關鍵到底是什麼?】
13:17 提問TIME
13:33 掰比~別忘了訂閱
🔈本集特別感謝「律師談吉他」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註)歧視在英文中是用 discrimination 這個字,但這個字在英文中反而比較中性,不一定具有負面意思,像是當某個規定是「特別優待年輕人」(discrimination in favor of the young)的時候,也會用 discrimination 這個字。
【 製作團隊 】
|企劃:鯉鼬
|腳本:鯉鼬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絲繡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107年公投案意見發表會播出場次表:https://bit.ly/2JBVYtY
→ 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https://bit.ly/2udD8Cj
→ 什麼是「歧視」?:https://bit.ly/2JthC6k
→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 584 號:https://bit.ly/2Wjj92h
→ 擁抱身邊的孩子吧!挺同成戰犯 尤美女:公投後9同志自殺:https://bit.ly/2MAjr0f
→ 中選會發布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案至第16案投票結果公告:https://bit.ly/2UfGKPv
→ 同性婚姻確定將立「專法」,柯建銘拜託尤美女「放了民進黨」:https://bit.ly/2FNOntj
→ 同性婚姻:台灣公投受挫,同志平權運動路在何方:https://bbc.in/2B3mvxx
→ discrimination:https://bit.ly/2HvrjkY
→ 法律歧視能只看效果嗎?對同婚專法「隔離但平等」的批判:https://bit.ly/2DftOkl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bit.ly/2FPGLXl
→ 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主觀條件之限制:https://bit.ly/2FPWA0m
→ 律師諮詢
→ 專法就是歧視!台灣與奧地利的婚姻平權辯論:https://bit.ly/2UbOrq2
→ 假保障真歧視的同志伴侶法(江河清):https://bit.ly/2Dz19tk
→ 黑人民權運動的另類省思:如何面對同婚立法中的差異問題?:https://bit.ly/2S5pWL2
→ 【這一秒的歷史】兩世紀以來美國黑人平權運動:https://bit.ly/2HA5y3h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黑人民權運動發展之析論:https://bit.ly/2PSCeZN
→ 維基百科:南北戰爭:https://bit.ly/2B5wDWu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黑人民權運動發展之析論:https://bit.ly/2PSCeZN
→ 維基百科:普萊西訴弗格森案:https://bit.ly/2RgH3HY
→ 維基百科: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https://bit.ly/2CJLfef
→ 立專法保護?隔離且平等還是假隔離真歧視?:https://bit.ly/2UbI3iq
→ 另立專法是比反同更可怕的歧視:https://bit.ly/2BN2Dl6
→ 同性婚姻和黑人飲水機:另立名目就是歧視:https://bit.ly/2QiGM7J
→ 【投書】同婚運動的死結──專法就是歧視?:https://bit.ly/2RdvTnf
→ 原住民族基本法:https://bit.ly/2Rgy61i
→ 專法不是歧視,但同志伴侶法是歧視:https://bit.ly/2RTS1sl
→ 【台灣同性婚姻】「專法是否歧視」的正反論辯 接下來我們應該怎樣做?:https://bit.ly/2B4yQ4e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司法院- #釋字是怎麼誕生的? 「我希望, 國家的法律可以更 ... 的推薦與評價
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相比,在2018年受理6442件聲請案,作成66件憲法判決;我國2019年新舊案件合計1264件,作成14件解釋,我國大法官效率上與美國相當^_^. 2 yrs Report. ... <看更多>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請益] 民訴436-20 - PTT推薦 的推薦與評價
釋字 371摘錄: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法,以求解決。 ... <看更多>
大法官釋字意思 在 Re: [問題] 大法官釋字的效力-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Mrguo (guo)》之銘言:
: 關於大法官解釋,解釋就是闡明含意,說明清楚要解釋的東西在講些甚麼;「解
: 釋」基本上是不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翻閱辭典可知,「解釋」只是在闡明「文辭」的含
: 意,真正在表達含意的是「文辭」而不是「解釋」;解釋憲法僅是在闡明「憲法」的含意
: ,說明清楚憲法在講些甚麼,真正在表達含意、具約束力的是「憲法」,而不是「解釋」
: ;解釋基本上即存在「解釋是否正確」的問題,不管解釋是對或錯,基本上,大法官解釋
: 就是大法官不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在憲法之下,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只有憲法、法律、
: 命令三者,就是因為此三者性質相同,都是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才可以彼此比較,也才
: 會有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 」之記載。憲法僅記載「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 沒有也不會有類似「(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律命令牴觸者無效。」之記載,就是因為解
: 釋本身是不具約束力的,(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律、命令三者,性質不一樣,「不具
: 約束力的意思表示」與「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性質不同,是無法相提並論、不能相互比
: 較的。大法官解釋會有效力其實是大法官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其實是大法官命令,也就是大法官假解釋之名行命令之實;憲法並未賦與大法官此特殊的權力,此大法官命令仍須受到「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約束。大法官解釋會有效力,其實是整個司法機關大家一起在玩法,其他人不懂,只能聽他們一起在胡謅。
謝謝大家來發表意見,我將大家的意見整理回應如下供參
一、有關taoist9999提到「只有司法院是有權解釋的機關。又依司法院第185號解釋意旨
,司法院所為之解釋,對全國各機關及人民有拘束力」:
1.憲法是國民政府委託制憲國大制定,制憲國大分配司法院解釋權,其實就是國民政府分
配給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的工作;還要看一下憲法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
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憲法第24條不能看漏掉;總統、五
院、地方機關全部公務員,都受到憲法第24條約束,大法官也不例外;大法官的職責就是
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不是高興怎麼解釋就可以怎麼解釋,解釋出錯、失職,
就要依憲法第24條負責,任何公務員都是如此。
2.185號解釋稱「司法院所為之解釋,對全國各機關及人民有拘束力」,這是具約束力的
意思表示,是大法官自說自話假解釋之名行命令之實的大法官命令,不是解釋,憲法並未
賦與大法官此一權力,這句話不具有任何效力及正面意義(政府官員玩法的情形相當嚴重
,就是因為大法官帶頭亂搞;你如果相信大法官,那是因為你還沒認清楚大法官的真面目
);有關本件我在5月20日發表的文一開始已先說明,解釋就是闡明含意,是不具約束力的
意思表示,憲法、法律、命令三者則是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二者性質不同,需要先分辨
清楚二者的差異。只要不是正確的解釋、錯誤的解釋與假解釋之名行命令之實的大法官命
令,都是違背憲法,都要依法律規定負責。
二、有關amistad提到「大法官可以宣告法律違憲,又不宣告法律無效嗎?直接改一改就
好?或是要求立法機構依其解釋意旨立法?」:
1.依憲法記載,法律違背下列3條件中任一條件,就是無效:(1)與憲法明文記載牴觸(2)
與憲法前言「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也就是與「要讓
國家一天比一天茁壯,保障到每一個人合理的自由權利,維護社會安定祥和,使每一個人
的日子過得一天比一天好」意旨牴觸(3)憲法第二章保障民權規定「人民之自由權利,不
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
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違反『必要限
制』條件。
2.依上述1.精神,「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是自發生牴觸開始時就無效,沒有「延期
無效」的事,大法官「定期改善」也就是「延期無效」的說法,是大法官自說自話假解釋
之名行命令之實的大法官命令,不是憲法規範的大法官解釋,屬命令與憲法牴觸無效情形
。
3.法律違背上述3條件中任一條件,理論上就是無效;實際上我尚未看到違憲卻未無效的
情形;如果法律規定是消極未實施的情形,因為尚未實現,或許可能違憲卻未無效吧。
4.大法官只負責解釋,要說明清楚「有還是沒有」違憲無效,他當然不能將違憲法令直接
改一改,那不是他的職權,他還沒有權力這樣做。解釋公布後,大家都認同其解釋,就照
著辦理;不認同其解釋的,就提出疑點,請大法官再講清楚,闡明清楚是大法官的責任與
義務。
5.憲法並未賦與大法官解釋以外的其他權力,他也沒有指揮其他機關的權力,他當然不能
要求立法機關依其解釋意旨立法,只能說明是怎麼樣違憲,立法機關其實也只是依照符合
憲法精神修正法律,實際上並不是依照解釋修正。
三、有關CCWck、amistad提到釋字760「一班生考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
考試,仍無從取得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
之意旨不符。」:
1.該案處理的方向上,監察院、考試院、大法官整個都搞錯了。
2.基本上,該案應是品管的問題,而不是平等權的問題;該案解釋認為行政機關執行上違
反平等權,基本就是錯的。
3.打個比方,警大、警專是警官、警察的生產工廠,假設生產的內部品管控制線,警大有
20條,警專有12條,警大的品管控制線有12條與警專的12條是一樣的,出廠測試僅測試警
專品管控制線其中的10條,這10條就是招生考試;一般生去考,這10條考得或許會優於警
大生,加上4個月錄取訓練,依訓練計畫,完成後可達到警專生12條品管控制線的水準,
卻無法達到警大生20條品管控制線的水準,因為欠缺的警大生8條品管控制線,根本原就
未列在訓練計畫內,這是舉辦考試時就已經規畫內定好的,也就是說,來考的一般生,一
開始規劃就是要當警察而不是要當警官。
四、有關maniaque提到「無效 =/= 失去效力 ,而且法律也是透過合法程序制定更不用講
, 立法/修法 也要時間,緩衝時間呢? 過渡期間呢? 」:
有關法律失去效力的緩衝過渡時間因應問題,這是主管機關要去配合考慮因應的事,誰是
主管機關,誰就要去處理解決,必要時會同其他機關一起處理解決;為什麼這樣?應該說
是立法機關為什麼要製造違憲法律?這是立法機關失職,立法機關有責任義務解決。
五、有關CCWck提到「理論上只能審抽象法規,不能審具體個案」、釋字242「國家遭遇重
大變故,重婚司法救濟事宜」:
1.憲法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只要是有關「憲法、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疑義的問題,都是屬於大法官解釋的範圍,「理論上只能審抽象法
規,不能審具體個案」說法,並不正確。
2.有關釋字242的問題:
釋字242應該這樣看:要先思考憲法怎麼規定,再去思考法律怎麼規定。
(1)法律規定的一男一女夫妻制是否合乎『必要限制』條件(請參考第二點),絕大多數人
是一男一女夫妻制,仍有少部分人實際存在非一男一女夫妻關係,將這少部分人歸類為不
合法,是否合乎『必要限制』條件?基本上,婚姻只是當事人的事,與外人無關,歸類為
不合法,強制要求只可以一男一女夫妻制,並不符合『必要限制』條件。一男一女夫妻制
法律規定應為原則,非一男一女夫妻制應為例外,仍屬合憲,限制僅准許一男一女夫妻制
其實是違憲的,法律須配合憲法精神修訂。
(2)其實前段婚姻合法,後段婚姻也是合法,既都合法,前合法婚姻利害關係當事人不能
撤銷後合法婚姻利害關係當事人的婚姻,後合法婚姻利害關係當事人也不能撤銷前合法婚
姻利害關係當事人的婚姻。大法官稱該案兩段婚姻,因戰亂導致,此說法係因為受到一男
一女夫妻制法律規定想法約束;不瞭解憲法含意,難免解釋不完全正確。
(3)各位不要以為司法訴訟救濟是好事,其實這是政府官員一起玩法弄權。怎麼說?a.憲
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b.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c.
第二點提到憲法第二章保障民權規定,懂得a+ b+ c這3點,就知道每個人合理的自由權利
,都受到憲法保障,當受到違憲法令侵害,違憲法令本就無效,哪裡還需要當事人去申請
司法訴訟救濟?政府本身就應該主動去廢棄違憲法令,恢復被害人民合理的自由權利;政
府本身偷懶,還設了一些關卡要被害人民承擔,繼續玩弄人民。這個問題要解決,不能依
賴推諉塞責的政府,得要人民自己覺醒發聲出來。
六、有關aaaaaz22提到「法官有時也會超脫文義去限縮或擴張解釋法律,難道判決也是沒
有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在憲法之下,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只有憲法、法律、命令三者,其實都算是命令,只是憲
法、法律被另行定義名稱、以示區別罷了。所有政府機關、政府官員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
,都屬於憲法所稱命令的範疇。判決是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當然是憲法所稱命令的一種
。憲法規定「法官依據法律審判」,超脫文義去限縮或擴張解釋法律,其實就是不依據法
律審判,就是法官在玩法。
七、有關amistad、aaaaaz22提到1.釋字720有關羈押法第六條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
訴訟之救濟事宜2.釋字748有關同性婚姻登記之救濟事宜3.釋字741有關蔡吳2人協同意見
書有關法律定期無效之救濟事宜(提到的網頁我是沒看到):
大法官解釋內提到「定期失效」之說,請參考第二、六點。
八、有關amistad提到釋字741有關法令失效者再審或其他救濟非常上訴事宜、釋字477有
關國家賠償救濟事宜、及如果大法官逕為立法,權力如何制衡?:
1.釋字741與釋字477講得是不同的兩件事,談不上釋字741對釋字477 的解釋認不認同。
2.依憲法第78、79條大法官職權僅有解釋權,沒有立法權;大法官如逕為立法,自是違憲
無效。
九、有關aaaaaz22提到〔大法官已經明確指示立法應作為,否則後果是由司法解釋逕行取
代現行制度(同性可以直接用民法結婚)〕〔作為一個「理性負責」的立法者當然要尊重
大法官的意旨,而且必須儘快完成立法,否則一來無視機關制衡(都不鳥大法官!?),
二來無異於放棄權力分立下自己的憲法權能(立法功能),把立法權杖直接交給司法〕:
1.「大法官已經明確指示立法應作為」是大法官自說自話假解釋之名行命令之實的大法官
命令,不是憲法規範的大法官解釋,屬命令與憲法牴觸無效情形。
2.「否則後果是由司法解釋逕行取代現行制度(同性可以直接用民法結婚)」正確說法是
依照憲法保障民權規定辦理(請參考第二、六點),不是依照解釋辦理(解釋是大法官不具
約束力的意思表示)。
3.大法官解釋就只是解釋,與立法機關立法職權完全無關,不會發生立法機關把立法權杖
直接交給司法這種違憲無效的事。
十、有關mas1995提到〔同性伴侶法等同「婚姻自由權」的保障嗎〕
請參考第六點。
十一、有關amistad提到「司法解釋逕行取代現行制度,直到新法完成立法<< 解釋文這說
的。」「另外,民法有隨時演進的特性,民法第一條就有法律保留的特性,傾向民法未規
定,而非違憲。解法就是提出解釋,拘束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直到完成立法。」:
1.我沒看到過「司法解釋逕行取代現行制度,直到新法完成立法<< 解釋文這說的。」,
解釋是不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如果真有這樣說法,也是違憲無效的。
2.民法是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解釋是不具約束力的意思表示,二者性質完全不同,不能
混為一談;也就是,如果立法不週全,那也是立法的事,要靠立法自己去解決,不能靠解
釋去解決〔當然還另有辦法解決,有興趣的話,可參考我於5月29日在法律板發表的「兩
岸存在問題的解決之道」(https://www.ptt.cc/bbs/LAW/M.1559089594.A.568.html)一
文,竭誠歡迎大家去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63.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9257958.A.BB7.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