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吳軍的《硅谷來信》第3季。這封信我們來談一談著名經濟學家、政治哲學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思想。
哈耶克的思想對我影響比較大。我這個人讀書比較雜,而且有些別人讀不下去的書,有時我會硬著頭皮往下讀。讀進去了,體會了,人有時就變了一個人。借用我之前介紹過的印度哲學的說法,一個人之所以成為自己,是因為自己曾經的思想和行為。這樣算,在我身上多多少少有一些哈耶克思想的成分。
哈耶克這個名字你可能並不陌生,得到上有不少介紹哈耶克思想的內容。這封信我和你分享的內容主要來自哈耶克的《自由憲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這本書,也翻譯成《自由秩序原理》。這本書是古典自由主義的經典之作,曾經被美國的《國家評論》雜誌評為20世紀最好的一百本非虛構圖書的第九名,哈耶克的另一本名作《通往奴役之路》在這個榜單里排第四名。英國已故的首相撒切爾夫人曾經在英國保守黨的一次會議上拿著《自由憲章》對大家說,這本書才是我們應該信仰。
接下來我們就借著這本書,來介紹一下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
哈耶克如何定義自由?
說到自由主義,你可能會想到現在美國歐洲的各種左派思想,通常人們也會說左派是自由派,右派是保守派。但古典自由主義的主張和今天西方的左派思想正好相反。今天西方的左派思想其實更偏向於北歐式的民主社會主義,強調結果平等,反應在社會政策上就是高稅收、高福利,政府要提供很多服務。而古典自由主義強調個人的意願、行動和經濟活動的自由,主張政府要少干預個人和商業的行為,同時強調法律和法治。也就是說,其實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放在今天,就屬於保守派。
今天的社會,每個人都非常看重個人的自由,但通常只是出於一種本能,很多人其實並沒有搞清楚自由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有的人在追求自由時給自己套上了枷鎖,還有一些人打著自由的幌子干涉其他人的自由。比如現在在美國,有的年輕人認為警察妨礙了人民的自由,應該減少警察的經費;但是,警察的活動減少了,犯罪分子就猖獗了,大家反而晚上不敢出門,社會缺少了秩序,其實是變得更不自由了。因此,我們有必要更深入地瞭解一下那些我們日常掛在嘴邊的概念,不只是本能地追求自由,還要真正理解自由的內涵,更好地維護我們自由。
哈耶克是怎麼定義自由的呢?他是用人與他人的關係來定義的,他講,所謂自由,就是他人不強制我們的行為。當然,這件事要對所有人成立的話,我們也不能強制他人的行為,因此自由並不是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根據這個定義,一個宮廷里的高級官員,並不比一個農民或者工匠更自由,因為宮廷官員每天都對國王唯命是從,而一個農民在大部分時間里可以決定自己的行為。
因此,哈耶克講的自由並不意味著的一定有更多的選擇、更大的活動範圍、更多的資源,而是意味著可以按自己的方式生活,按照自己想法選擇機會。就我自己而言,很多人都會問我,我有很多資源,為什麼不利用起來,獲得更大的發展。其實道理很簡單,我不願意過不自由的生活。很多公司的朋友對我講,你來做我們的CTO或者首席科學家吧,我們給你多少多少股份。我對他們講,現在我們是以朋友身份相處,我也自由,你也自由。要是我真的接受了你們的職務,我顯然不自由,你也要天天考慮不能讓我有意見,又怕壞了朋友關係,你也不自由。
如果自由只是可以按自己希望的方式生活,並不一定意味著更多的選擇和資源,那自由對人到底又有什麼好處呢?哈耶克認為,人類文明的開啓以及後來社會進步,靠的就是人們可以自由追求自己的目標。一個人為了達到目標,需要擁有更多的知識,這些知識又會讓他人受益。
同時,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由,就會有競爭,而自由競爭就是維持一個開放系統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了自由競爭,這個系統就會成為一個內部熵不斷增加的封閉系統。同樣的道理,商業的自由也是如此,一個商業被壟斷的社會,也會是一個熵不斷增加的封閉系統。商業的自由其實是人的自由的一種體現。
不過,自由的社會會帶來一個結果,就是發展的不均衡性。因為人的智力和體力不同、經歷不同、運氣不同,因此在一個人人自由發展的社會,每個人得到的結果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如果結果一樣了,那就是平均主義,不是通過人的自由發展得到的。
一個社會只要在進步,就不可能是社會全體同時進步的,新知識、新的機會(包括財富)一定是先在某個小範圍內誕生,再向多數人傳遞和分享。因此,社會進步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不平等的現象,但這不是實質性的不平等。按照哈耶克的觀點,不平等的現象應該依靠發展來解決,而不是人為調整來實現。
當然,一定會有人不同意這樣。比如有人會想,那憑什麼張三就比我先富起來呢,為什麼不能多掙了錢就大家平均分,所有人一起同步富起來呢?哈耶克講,如果這樣,那所有的人都不可能富起來。世界上之所以會出現更新的、更好的東西,是因為那些創造出新東西的人可以先一步獲得創造出新事物的成果,如果沒有了這一點,社會的進步本身就會停滯。因此,哈耶克講,經濟上的不平等並不是一種罪惡,我們可以通過發展消除貧困。
實際上,中國社會通過改革開放發展起來的歷程,也是遵循了這個規律。中國在過去幾十年里的發展成績有目共睹,這固然是因為中國人的勤勞和智慧,但也有一個重要的制度原因,是避免了走平均主義的道路。實際上,現在的一些歐洲國家就存在這個問題,過於追求結果平等,影響了經濟的增長。
通往自由之路
哈耶克講,通向自由的道路有兩種,或者說,人類獲得秩序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自發誕生的秩序,古典自由主義信奉這樣產生的秩序才是最好的。第二種則是人為設計秩序,北歐的福利社會主義就更偏向於這一種。
哈耶克認為,自發誕生的秩序才反映了自由的本質,採用漸進的經驗主義方法,比較少涉及強制;而人為設計的秩序則是理性主義的,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自發秩序講究有機生長,緩慢地試錯;而人為設計的秩序則容易陷入教條主義的陷阱,試圖創造不可能的烏托邦。
從哲學上講,自發秩序的哲學基礎來自亞里士多德式的哲學思想,人為設計秩序的哲學基礎來自柏拉圖式的哲學思想,前者強調來自客觀世界的經驗,後者強調人的理性。如果我們承認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且人常常是自私的,那麼就應該對理性設計秩序這種方式有所警惕。
當然,自由不是不講規矩,自由要服從的規矩就是法律。哈耶克講,服從於法律不等於服從於他人。如果我們是服從於一個具體的個人,那是奴役;但如果我們服從於社會共同的、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依然具有自由。
不過,對於什麼叫做公正的法律,哈耶克也有自己的觀點。他說,人在法律意義上是平等的,這意味著法律不能歧視任何人;但法律意義的平等不是現實中的完全平等。而且,如果我們要在法律意義上承認每個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能侵犯任何人的正當權利,那麼在現實的發展中,就必然會出現不平等的現象。如果要扯平這種現實的不平等,就需要在法律上制定具有歧視性的條款,對一部分人區別對待。也就是說,哈耶克認為,法律的平等和現實的平等是不可兼得的,要實現現實的完全平等,就要犧牲法律上的平等,反過來也是這樣。因此,哈耶克講,人們可以自己選擇,是要法律的平等,還是要現實的平等。
當然,有人會問,如果犧牲現實的平等,那弱勢群體怎麼辦呢?哈耶克認為,只能靠人善良的天性照顧他們,從博愛和正義的角度對他們進行一些補償。比如說,清華和北大在招生時,會拿出少數名額給一些教育資源差的偏遠貧困地區,這是從正義的角度出發給予的補償。其他人要考清華北大,還是要按同樣的標準。但是如果清華北大把招生制度整個改掉,不是按分數決定誰上清北,而是按人口比例分配每個省有多少人上清北,那就不是補償,而是改變了整個系統。
自由和私有財產
最後,講一講哈耶克對於自由和私有財產關係的看法。哈耶克講,保護私有財產是保護個人自由的一部分,而保護私有財產的基石就是契約制度。而契約,則是人們之間基於自願而非強制的互利合作決定。
比如你使用某家互聯網公司的服務,和它簽一個自願的互利合作協議,這就是契約。合理合法的契約可以保障你的數據資產以及你個人的自由。但是,如果互聯網公司悄悄定了一個霸王條款,讓在你不之情的情況下就同意了,這樣的契約就會讓你失去一部分自由,你的數據資產也就得不到保障。
小結
總結一下,這封信和你談了哈耶克的思想,主要是討論了一下自由這個概念。有些時候,我們討論一些事情需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而這些理論基礎往往就存在於那些經典的著作中。比如今天我們談網絡個人權利,談數據資產,理論根源其實還是在那些哲學、經濟學、政治哲學的經典著作中。哈耶克的著作就是其中之一。這樣的書通常不好讀,你如果打算自己去閱讀,不妨耐心一些,多讀幾遍,仔細體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萬的網紅啟點文化,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熱門講座】溝通,和你想的不一樣~07/25(三) 或 08/02(四)19:30 報名連結:https://www.koob.com.tw/contents/3241 【8/30 開課】《人際回應力-看懂情緒,輕鬆對談》~第17期 一個人的命運,是回應力的總和! 課程資訊:http://www....
實質客觀理論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李玉君(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文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判決為例,討論行政機關判斷餘地理論與司法審查間之關聯,歸納目前實務學說普遍承認具有判斷餘地的案件類型,並嘗試建立法院對於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思考路徑。而後進一步針對本案情形,法院判決認為健保署對於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合理住院日數」之核定具有判斷餘地,指出其有判斷餘地之見解雖值贊同,卻未就個案審查衡量行政機關有無資訊不完備等瑕疵,實屬灼見。
✏關鍵詞: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專家審查、健保保險給付
✏摘要:
本案之爭點在於:健保署對被保險人「合理住院日數」所為之判斷是否合法?此一問題涉及何謂「合理、適當之醫療服務」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與適用。本案判決援引判斷餘地理論,認為「被保險人合理住院日數」之判斷職權,涉及高度之屬人性、專業性、經驗性之專業判斷,鑑於法官審查能力有限與權力分立原則,法院應尊重健保署基於專業醫師本於專業審查結果之判斷,駁回原告之訴。本文歸納學說與司法實務已發展出之判斷餘地類型與法院審查項目,從法律的適用步驟建立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思考路徑。據此,檢視後得出結論:本案判決因限於專家迷思,未能指出健保署之原處分有應考量之因素而未考量與判斷理由不備之違法情事。
✏試讀
🟧問題意識之說明
本案為全民健保保險對象於臺灣地區外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後,回臺向保險人健保署申請核退境外自墊醫療費用之爭議案件,其所涉及的法令主要為健保法第55條第2款連結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下稱「核退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據此,保險對象在符合「於境外發生保險人公告之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須在當地立即就醫」要件時,即可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之核退。健保署則依每季公告之核退費用基準於審查後「核實給付」,惟核退金額不得高於核退辦法所規定之定額上限。而所謂「核實給付」依衛福部91年之函釋,係考量世界各地醫療水準及制度差異所為之裁量性規定,依「例外從嚴」之法理,本保險施行區域外之核退案件,除有核退金額不得高於本保險支付各特約醫學中心各類平均費用之上限外,保險人所依循之審查原則應無二致,亦即保險人對施行區域外之核退案件,應有審核其是否適當且合理之權限。基此,本案法院判決處理的爭點乃:健保署對被保險人原告「合理住院日數」所為之判斷是否合法?
實則,全民健保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提供保險對象基本之醫療服務,惟囿於財源之有限性與社會資源分配之公平性,對於保險給付以合理而有必要之醫療服務為限乃制度設計之必然。至於,如何之醫療服務方為合理、適當,健保法第63條第1項則授權保險人遴聘醫藥專家進行審查,並據以核付費用。然而,何謂「合理且適當」涉及評價與判斷,乃行政法領域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在具體個案適用之判斷是否合法,基於依法行政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旨趣4,理應由職司法律解釋與適用之行政法院加以審查,惟因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含意多半模糊,又常涉及許多複雜之主觀、客觀評價事實,法院原則上雖享有最終決定權,但學說上實務上多承認在例外情形下,行政機關於解釋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時,應享有一定的「判斷餘地」,法院應予以尊重。
🟧法院審查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思考路徑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適用,最終的決定機關,原則上是法院而非行政機關。然而,不確定法律概念中,除有描述性或經驗性的概念6外,也常有許多需要價值判斷或利益衡量的概念,依「機關功能最適原則」,其適用是否宜由法院做完全的審查,不無疑義。是以,針對規範性、評價性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適用,在實務上最重要的課題即是探求:何時應例外地承認行政機關對行政決定的判斷餘地以及法院在何範圍內得對此項判斷餘地予以審查。就此,本文歸納學說與司法實務已發展出之判斷餘地類型與法院審查項目,嘗試從法律的適用步驟建立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思考路徑,期提供法院檢視行政決定是否合法時,更清晰的方向與指引。
首先,須辨明的是,此所謂之判斷餘地,應只存在於不確定法律概念對於個案的涵攝,即行政機關對於個案事實是否合於法律構成要件的個案判斷,而不及於事實認定與其解釋,蓋事實之真偽法院須依職權調查證據,依經驗與論理法則認定之;而法律的抽象解釋具通案性,法院有最終的解釋權,應依解釋方法探求法律的意旨,不受行政機關法律見解的拘束。
其次,判斷餘地的存在需有法律的授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故法律乃是探求判斷餘地是否存在的形式出發點,而是否存在法律授權可透過法律上明確規定,如德國限制競爭法或通訊傳播法明確授予行政機關判斷餘地,或透過法律解釋承認判斷餘地,因此「具備正當化判斷餘地的實質理由」為存在判斷餘地之關鍵……
🗒全文請見:專家說了算?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從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判決談起,李玉君(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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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客觀理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我聽了「8/25禮拜三:法客話題EP105|最爭議的總統,能算是臺灣民主化的推手嗎?」這集,訪談來賓是林孝庭博士,上一次他上法客電台時聊的那本書《意外的國度》我就是聽完才買的!
然後意外的讓我成為了法理建國派哈(˶‾᷄ ⁻̫ ‾᷅˵)✌🏻✌🏻✌🏻
2020.12.4我因為分享買了《意外的國度》跟《台灣獨曆》的貼文,當時引起不同迴響,我看到莫羽靜標記了一位台澎黨的人(我內心想:咦?台澎黨是?)他來留言說《意外的國度》這本類似「毒樹果理論」,他說這本是從台灣光復來寫後續,我從小到大沒有質疑過「台灣光復」有問題,所以我很驚訝,因為我認為我開粉專的公開發文必須要為此負責、必須要確認發文的內容才對,從此次開始我就很積極的查看資料。
很感謝當時有許多人透過留言、私訊給我指教,我若發文有錯的地方我一定會更正,但我也不希望自己連錯誤在哪都不懂又犯同樣錯誤,因此我就私訊當時留言說我錯在哪的黃聖峰,他很有耐心的回我許多問題,給我了演講影音、告訴有網站中的資料可以看,我在這時候才知道黃聖峰創辦了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我覺得法理建國論述實在太有趣而成為推廣者♡
好嚕回到正題❣️
林孝庭再度上法客電台宣傳第二本書《蔣經國的台灣時代》,我聽完以後特別有感觸的是他訪談最後那段話:
「其實歷史研究啊它是一個不斷在接近真相的一個過程,但是它永遠沒有辦法抵達這個真相的彼岸,就是說我今天書寫這本《蔣經國的台灣時代》,我不斷地希望能接近真相、增進事實,希望可以把最接近真相的事實給呈現出來,但是我永遠達不到,因為呢我們凡人呢沒有所謂的上帝的視角,今天看過去的歷史人物、過去的歷史事件,你總會有一個個人的比較主觀的一種觀點或者出發點,或者是他的角度,不同的出發點看這個問題肯定是會有不一樣的地方,但是呢儘管如此我是希望如果我們大家或者各位讀者、我們聽眾朋友,大家能夠在思考問題的時候能夠以一個更大的歷史的一個架構或者脈絡來看,有一個滿紅的話叫做去脈絡化,你看到很多的問題可能是片段的,嗯我覺得那樣的話就是太過於主觀,今天如果我們把時空背景拉長,在一個比較大的史觀之下來看這個領導者的一生,然後或者在看某個事件,也許我們才得到一個比較客觀的結束出來一個評價出來。這是我的一個一個感想。」
…
(。ì _ í。)沒錯!因為我們沒有上帝的視角,所以我們在看待資料時要清楚知道哪些是客觀事實、哪些是屬於某人的主觀意識、或者只是歷史觀察而已,並非國際法視角。
台灣是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不是政治問題,也不是有沒有宣布獨立的問題,而是台澎法理地位的問題。
當大家在思考時,如果沒有台澎法理地位這個客觀事實的認知,就不會意識到「台灣光復的騙局」,更不會知道佔領地不得移轉領土主權,佔領者不得要求佔領地人民向它效忠。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所以蔣經國並不是台灣的總統,他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總統。
而中華民國政權之所以可以在1945.10.25來到台澎是因為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僅具有管理權限,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為了打這篇文章跟大家討論,我就把這篇訪談打成逐字稿了,給大家看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XrNP6uYrsIpht3BOjmBNShxH4hJPAYt/view?usp=sharing
接著我要針對訪談提出20個與訪談內容不同的觀點‼️
#文長慎入
1️⃣貴智說:「現在長大社會上對蔣經國的評價,大概就是兩個,一個是十大建設經濟起飛,然後就是說他是特務頭子。」
💁🏻♀️其實,不要說十大建設了,光是台北市在戰後的發展基本上就是依照日本當年所做的規劃來執行的。第X號公園預定地這種東西,在日治時期的規劃中就可以看到。大安森林公園是七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5%8C%97%E5%B8%82%E6%88%B0%E5%89%8D%E8%A6%8F%E5%8A%83%E7%9A%84%E5%A4%A7%E5%9E%8B%E9%83%BD%E6%9C%83%E5%85%AC%E5%9C%92
再說了,中華民國政權拿台澎人的錢,拿去繳聯合國的會費,打腫臉充胖子繳的是幾十億人口的會費喔!浪費錢!
好險被趕出聯合國,才可以把真正屬於台澎人的錢用在台澎上(´・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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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孝庭說:「1949年國民黨政府到臺灣來之前……」
💁🏻♀️其實要稱中華民國政權,不能說國民黨政府。
國民黨是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不能等於中華民國政權。
1949.12.7流亡的中華民國政權,與1949.10.1建立政權的PRC政權都是中國政權。他們各自想代表的中國是同一個國家法人格。
這就是一中兩政權。
👉🏻Q&A24中華民國政權/政府的差別?: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7008788998703/?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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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孝庭說:「在49年後風雨飄緲內外的處境非常非常艱困的情下,他怎麼這樣慢慢地在黨國體制裡,慢慢慢慢地最基層的地方一步一步往上爬,最後到了70年代,擔任我們這臺灣的領導人」
💁🏻♀️其實,不要說台灣領導人,應該是台灣治理當局這個盟佔代管機構的領導。
不可忽視的真相: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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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孝庭說:「當然也包括台灣跟美國之間情報合作,我從幾個本身台灣緊密的檔案,跟這個美國英文檔案裏頭就可以很清楚看到,台美雙方在冷戰時期都屬於所謂的反共陣營、堅強的盟邦,但問題在於雙方都是脫離不了各自以自己的他的國家利益為最優先的考量」
💁🏻♀️其實不是台灣與美國,當時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情報合作。
問題是美國顧慮自己的利益本來就正常,哪個國家不是這樣?你中華民國政權這種巨嬰思想才有問題吧!老是想己願他力!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那篇文有說明各國主權平等原則。
世界各國當然都會以自己國家利益為優先,這無非是因為要對自己國民負責。我幫你是情分,不幫才是本分。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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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孝庭說:「譬如說我在書裏頭舉例1950年代到1960年代,那老蔣兩蔣父子一心希望有機會能夠反攻大陸回到中國大陸,問題是美國不願意被你拖下水,為了你支持你國民黨、支持你台灣跟中共去打一場戰爭」
💁🏻♀️這就是國際法上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而且中國內戰與台澎無關。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148243510031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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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楊貴智說:「所以這涉及到當時沒有辦法說服美國去幫忙反攻大陸,所以內心有個糾葛這樣?」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做過對美國兩次威脅。
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第二是八二三炮戰,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但國際法上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美國也不可能真的介入中國內戰。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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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林孝庭說:「到了1978-79年當台灣跟美國斷」、「那你從蔣經國在當時處理台美關係斷交的談判,你就會發覺說蔣經國他有他的堅持跟要求,他希望說雖然雙方沒有外交關係,你美國還是要正式真正的去體認到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
💁🏻♀️不是台美斷交,也不是中美斷交。
美國從未與中國斷交,只是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合法政府代表。
👉🏻台灣有退出聯合國嗎?台美有斷交嗎?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就成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地方,目前仍舊被盟佔代管中。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
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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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林孝庭說:「當蔣經國在當時在台美斷交談判之間,他去接受這種低調、務實的這種對美外交的這種姿態,我覺得在相當程度上面也形塑整個八零年代,整個當時台灣對美外交整個主旋律,那就是比較低調、比較務實,比較穩健」
💁🏻♀️這邊提到外交關係,延伸閱讀:
👉🏻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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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林孝庭說:「蔣介石台灣也有想打蘇聯牌,啊因為當時美國看到美國你都不支持我反攻大陸,然後呢你又不斷地想要跟北京改善關係,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台灣我也希望保有在外交上的一個最大的外交上的自主權」
💁🏻♀️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不是台灣。
台灣不等於中華民國政權。
👉🏻華台不分的現象、國家正常化的問題 https://wp.me/pd1HGm-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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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孝庭說:「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算是他有心想要玩蘇聯牌他也不敢玩了,因為他一旦繼續玩下去,老美可能會更加加速拋棄台灣,他認為台灣真的要去投向蘇俄共產陣營的話,那就不可能去維持這個雙邊外交的關係,我就早點去跟中共建交,然後美中建交下去對抗蘇聯,在這情況下蔣經國沒有選擇」
💁🏻♀️應該要稱PRC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而且美國沒有跟中國主權國家斷交過!只有轉承認政權而已~
「政權」是具有實質力量、治理能力,反之沒有這些能力的政權,都是自己講開心的,沒有辦法真正的控制他們所主張、 自己的所謂的領土。
政權是可以出現在一個地區(不一定是國家)上的實質治理能力的組織。
「政府」具有的基本屬性是政權。
「政府」是對承認你是代表政府的國家來說,才是政府。政府一定是政權,但政權不一定是政府。
別的國家可以任何時候隨時就換承認哪一個政權是該國的代表政府,「換承認」有時候也沒有發正式聲明,而只是直接跟另一個政權進行國家政府才能進行的談判、簽約什麼的。像中日和約的簽訂就是透過締結條約來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
👉🏻這一個影片有說明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中華民國政權建政歷史: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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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林孝庭說:「林孝庭:所以聯合國是一個很好的秘密接觸的一個場合一個管道。所以你看很多很多解密的檔案,蘇聯駐聯合國的代表團跟我們台灣駐聯合國代表團在紐約的場合暗地裡溝通,另外呢在墨西哥,當時台灣還有跟墨西哥有邦交,我們駐墨西哥的大使館呢」
💁🏻♀️不是台灣駐聯合國代表團,台灣沒有入聯過。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
1912.2.12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民國」;1949.10.1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解釋一下,假設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是一個機器人,需要駕駛員才可以駕駛。
這個機器人叫作China,在1945.10.24由ROC政權擔任駕駛將這個China機器人開進聯合國這個club取得席次。在1949.10.1之後China出現了另一個具備駕駛機器人資格的駕駛員PRC政權,要跟ROC爭奪駕駛位子。
後來1971.10.25,聯合國club決定在這個club裡的China機器人應該改由PRC政權擔任駕駛員。
很多人說中華民國是國家不是政權,那就請問,假設哦~中華民國假設不是駕駛員(代表政府)而是機器人(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那它離開聯合國之後,有讓club少一個國家(席次)嗎?沒有啊!club中還是有China機器人存在,只是駕駛員換了而已。
好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在「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自1912.2.12.建立的政權,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代表政府待在聯合國26年,坐在「中國席次」上,雖然離開聯合國中國席次,但仍舊可以被其他國家「承認」其為中國合法代表政府,法律上資格仍舊存在,所以現在就還有15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合法代表政府哦!
最後,中華民國與墨西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墨西哥合眾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1913年那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不可以說台灣跟墨西哥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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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林孝庭:「是!嗯到了七零年代,我剛講的就是說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上海公報上就是說就是美中之間要建交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一個很大的趨勢。」
💁🏻♀️「建交公報」的作用主要是正式確立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親善關係,非法律上關係),建交公報中如果提到兩國之間的國際法上權利義務關係,這個部分就會有法律效力。
兩國在建交公報中對台澎法理地位做出的表態沒有國際法效力,那只代表這兩國對這個議題的看法。
台澎法理地位仍須依國際法規範判斷,就像郭台銘跟另一個人異口同聲說台積電屬於郭台銘,也不會因此使郭台銘成為台積電的擁有者。
《舊金山和約》是具有國際法效力文件,國際法上針對戰爭的結束是必須在和平條約做最終處置才算完結戰爭。
國際上並不會因為哪一個主權國家主張「台灣是他的」,就可以發揮領土主權移轉的法律效力,或者變更二戰後和平條約的處置。
更何況先主張台灣是他的是中華民國政權,PRC政權只是主張繼承ROC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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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林孝庭:「對當然!就是說49年整個國民黨在中國大陸被打得落花流水」
💁🏻♀️是中華民國政權。1949.10.1之前是黨爭,之後就是中國兩政權代表權之爭。
1949.10.1 之前,中華民國政府(沒有競爭者)
1949.10.1 以後到 1949.12.7 之前,中華民國政權(對承認它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府)
1949.12.7 以後,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對承認它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如果沒有其他政權競爭,這個政權就會具有國家政府的地位。如果有其他政權競爭,這個國家對外的代表政府就由其他國家承認的對象來決定,每個國家都可以獨立決定要承認哪個是政府。
所以 PRC 政權會想追殺 ROC 政權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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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林孝庭說:「也許在他的認知裡頭,在當時國家安全高過一切,我寧可錯殺也不願意放過一個,只要少抓一個,那如果共產黨真的在台灣社會內部造成一個後果的話 那他是承擔不起的,當然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肯定一定會有一些冤獄呀等等,那當然阿現在說台灣現在在做轉型正義,全世界的國家在民主化後都有在做轉型正義的工程,我想這個也是一個,我們進一步去反省過去這一段歷史一個比較好的契機、一個機會。」
💁🏻♀️美國在戰後對台灣的報告也顯示共產勢力根本在台灣不成氣候,反倒是 ROC 政權佔領代管台澎之後的倒行逆施反而造就了共產主義發展的溫床。中華民國政權 228 大屠殺原本也想要共產黨背黑鍋,但連牠自己做的報告都無法證明有這回事。
台灣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這邊說的民主化只是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而已。
💁🏻這邊引用一段聖峰在台澎小堅果社群中提到的關於轉型正義:
陳水扁執政之後,有越來越多人開始進行所謂的「台灣史」的研究,書也出了很多。但如果看過這些書的話,就會知道全部都是加了點台灣風味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視角。基本上在這些書裡面找不到從根本質疑ROC政權正當性的論點。一堆歷史系老師都投身ROC政權框架下的「轉型正義」,在幫ROC流亡政權漂白。
關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的歷史書籍,一百本裡面有九十九本是停留在所謂的國家暴政、國民黨暴政的層次上。
陳翠蓮的重構二二八是極少數有去提到ROC政權為盟軍進行佔領的書籍,但也只是開頭跟結尾稍微提一下,書的主要內容仍舊是在ROC框架內對所謂的黨國進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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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楊貴智:「在民國大概45年代,是那個白色恐怖的一波高峰,當時抓了非常多的以共匪這個名義去抓的人,在台灣當時確實有很多共產黨的地下組織,或是一些跟中國共產黨沒有關聯,但他們自己對於這個左派的思想有興趣的人都會在當時因為這樣受連累而入獄,」
💁🏻♀️台共源自日共,跟中共根本沒什麼關聯性。日本政府在戰爭後期把包括台灣共產黨在內異議團體組織的壓制到極點,台共根本沒什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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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林孝庭:「你想看看1971年我們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台北代表全中國的這樣子的一個地位已經不再被全世界主要的國家所承認所接受,當你你這個權力國民黨的權力正當性,你慢慢地在流失、慢慢地在弱化的情況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你引進更多的這個本土的人士,你來進到這個政府裏頭來服務,你只有這樣子才有辦法讓你這個政權在台灣才有適法性跟正當性」
💁🏻♀️1971.10.25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被趕走的是中華民國政權。那份決議從頭到尾都跟台灣無關,這份決議說的是要把蔣介石政權驅逐出聯合國中國席次,換句話說這份決議是要把中國代表從中華民國政權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如果以為退出聯合國的是台灣,就等於是把蔣介石政權當作台灣,是這很嚴重的錯誤喔!
蔣經國找台灣人來接班有成功讓政權台灣化?
事實上不可能,譬如說台商到中國開公司,裡面員工幾乎都中國人,也不可能讓這間台商公司變成中國人開的公司。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114809591885289&id=25866013083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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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林孝庭:「他至少他不像其他的一些獨裁者、威權統治者用了一個比較強硬的手段去回應這個訴求,那也許就就像這個有些台灣的一些作家蔣得,他或許是一個獨裁者、一個威權者,但他至少是一個理性的,他願意去思考這個利弊得失,最終還是促成台灣逐漸走向這個民主化。所以這是我的我的一個觀察,對。」
💁🏻♀️請大家換個角度,思考一下特務頭子殺人魔有多麼不得已?!
一般我們都是要強者、有權力的人去運用同理心去思考弱者、無權無勢的人所面臨的困境、要加害者去思考、反省自己對被害者造成的傷害。
結果現在是要我們顛倒過來嗎?要弱者、無權無勢的人去體諒強者、有權力的人,為自己遭到加害者傷害找理由去原諒加害者?!
中華民國政權若不找本土派人士進來,使其台灣化,那也很難在台澎騙下去。它為了生存下去才走向台灣化,並非如林孝庭說的那樣說蔣經國很理性、沒有選擇鎮壓的方式。
不過他無從選擇倒是真的,該選擇時 不去菲律賓來台澎,然後還要繼續騙。如果沒有台澎收留,中華民國政權早就成了海上的浮屍⋯⋯
希望大家再換個角度思考,從台澎法理地位視角來看吧!跳脫出中華民國政權的框架來。
👉🏻回應國家正常化、中華民國台灣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8295142419040/?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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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林孝庭:「我想如果他有選擇的話,很遺憾他沒有選擇,因為他面臨太大的壓力,所以他同意了這個民進黨的合法化。」
💁🏻♀️這邊提一下,民進黨也是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政黨輪替後,中華民國政權做過的爛事也要背負的,不可能一筆勾銷!
例如,1946年1月12日,ROC政權以節參字第01297號訓令宣布,即日起臺灣民眾自34(1945)年10月25日起一律恢復中國國籍。
此舉違反海牙公約陸戰條例第45條,禁止強迫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宣誓效忠。導致於美國與英國正式發文。
如果是國民黨發的命令,那換民進黨執政時能不能不承認、說那個不算數呢?顯然沒有吧?所以要說中華民國政權的命令。
換民進黨執政一樣必須照單全收,不能說那個是國民黨做的。而且英美是透過外交途徑抗議,抗議的對象就是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國家,而不是對政黨抗議。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上) https://wp.me/pd1HGm-iN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下) https://wp.me/pd1HGm-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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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楊貴智:「我覺得有時候人的命運很奇妙,你沒有得選擇,但台灣就剛好被推向一個比較好的結果,因為經濟,在他改革之下確實有好轉,而且民主也確實順利就民主化,所以我說命運是很奧妙的。」
💁🏻♀️有很多人因為之前參與了ROC政權的民主化過程,就把ROC政權當成自己的東西、當成自己的國家了。這其實是很讓人擔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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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林孝庭:「所以說他1984年在選李登輝做副手的時候,他那是政的方面」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要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
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https://wp.me/pd1HGm-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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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希望大家在聽所謂的學者訪談時,能夠反思這些資料是否有提到最根源中華民國政權來到台澎的真正原因,以及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當人民沒有意識到台澎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欠缺國家法人格(statehood),就不會產生建國意志。就會繼續死抱著中華民國政權,把這個桎梏傳給下一代。
在大多數台澎人都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嚴重洗腦的情況下,民進黨如果馬上像我們這樣講得這麼直接,搞不好被嚴重洗腦的台澎人下次就讓中國國民黨重新取得執政權。到時候不要說推動法理建國,台澎直接被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權奉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都有可能。
在台澎建國這件事上,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即:民進黨)最重要的任務固然是揭露真相,但也必須在適當時機及情境下以適當的方式揭露。
我們現在對一般民眾揭露真相就是在製造這個時機、塑造這個環境,在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揭露真相前,有越多民眾對即將揭露的真相有概念、印象,乃至於理解,在真相被正式揭露時,台灣社會可能發生的動盪與不安就會越少,民眾對這個自己已經有些許印象的真相,接受度也會更高。
台澎建國從來就不只是少數政治菁英的事情,也不是靠少數政治菁英就能完成的事情。台澎最終能否成為真正的主權國家,取決於像你我這樣的人能夠理解台澎還不是國家、台澎建國的必要性,及真正能有效建立國家的方法。真相的揭露,知識的傳遞,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也是每一個希望台澎成為國際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台澎人應該採取行動參與其中的事。
願你們與我同行,成為法理建國派,成為推廣者、實踐者、啦啦隊,走在建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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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在我進入心理學的領域之前,我曾經是一個業務主管,在20多歲那個時候,成為一個業務主管,其實為我的人生帶來很特別,而且也很豐富的經驗,等於說是我透過業務的工作,還有在帶領業務員的過程當中,我直接的對人性、對於一個人的行為,跟他的思維是怎麼互動影響的,有一個最具體的認識。
簡單來說呢,我是先從Street Smart開始的,那於是呢,在工作的過程當中,不斷的進行自我探索,一直到最後我下定決心回學校念研究所,也就是跨領域的去讀心理學的研究所。
所以呢,一直到回學校念研究所,於是呢,我才在心理學的這個部分,有了一個在學術跟理論架構上面的認識。在這樣的背景底下,很多人就會覺得上我的課,往往除了聽到有系統、有架構的東西之外,又可以在此同時很快的運用到自己的真實情境面,不會有那種理論上聽起來很對,但事實上不知道怎麼樣去使用的狀況。
我想人生沒有白走的路喔,也因為這樣的一個歷程,我把真實的工作經驗包含之後的創業經驗,結合到心理學的一個理論架構,把「理論」跟「實際」結合起來。
於是呢,在我成立『啟點文化』的時候,啟點文化的課程,還有它在市場上的口碑,才有今天的狀況。當然這個部分更要感謝長期支持我們的朋友,沒有你們的支持,我們也走不到今天。
今天做這樣的開場,其實主要想要跟你分享的就是,我過往在還沒有學心理學之前,我在業務工作裡面的一些小小經驗,那個時候身為一個業務主管,總是要帶領一些業務同仁。
從現在的角度回想當年的經驗,就會發現哦,不管在任何團隊裡面可能都會有兩種人,一種人就是你不管怎麼「推他」都「推不動」的人;而另外一種人就是你不管怎麼「踹他」都「踹不走」的人。
當年呢,我在業務工作裡面,我就遇過很多那種怎麼推都推不動的,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我說很會找藉口的,這叫做顯性的典型。然而呢,還有一種推不動的叫做你跟他說什麼,他都「是是是」、「好好好」、「對對隊」,甚至於會跟你說「謝謝,他收到了你的心意」…等等之類的。
但是呢,它在實際的結果跟具體的行為上,並沒有「本質」上的改變。我說喔這種類型也是推不動的,那麼這樣的類型,我說他是隱性的。他不像是那種找藉口的這麼張牙舞爪。可是事實上、在本質上,他們這兩者並沒有什麼不同,就是怎麼推都「推不動」的類型。
然而另外一種類型,叫做怎麼踹都「踹不走」。這樣的成員往往對團隊有一個打自內心的認同,但是當你深入的去思考,難道他只有對團隊有認同嗎?其實不是,他更核心的部分是在於,他對於自己的角色身份,跟他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有一個深刻的相信。
於是呢,不管外面刮風下雨,不管這個市場是在走上坡、還是走下坡,他都會堅持下去,因為他很清楚,他為什麼在這裡,還有他在這裡要得到的是什麼?那這樣的人呢,我說怎麼踹都踹不走,其實是有一點言重了。
因為我身為一個業務主管,遇到這樣的同仁,他們通常都自動自發,而且都能夠定期的產出結果,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如果你是我,你又有什麼理由要去踹他呢?
只是呢當你聽到這邊,如果你想起你的團隊裡面,有那種喔你都很生氣的踹他,你都跟他講很難聽的話,他依然不走,可是事實上,他在動作的本質裡並沒有前進、也沒有創造出具體的結果。那我就會說其實這種人叫做「既推不動、又踹不走」,這是剛剛沒有說的第三種人。
那麼我今天其實真的想跟你分享的,倒不是說怎麼樣去推的動那個「推不動」的人,或者是怎麼樣去對付那些「既推不動、又踹不走」的人,我倒沒這個企圖。因為時至今日,我對於這樣的人,我也是無解。
那既然無解,我是怎麼樣一步一步的去建立我的事業,跟我的品牌呢?既然我跟你一樣,都有可能遇到這樣的人,所以談到這裡,其實我今天真的要跟你分享的,就是如果你是一個團隊領導人,那麼你何不去深思,你把你的時間都放在誰的身上?
你會發現我們經常會花時間,在那個「推不動」的人身上,或者是花很大的力氣,去跟那個「推不動、又踹不走」的人溝通,然而那個真正「踹不走又有生產力」的人,往往因為他的穩定,我們卻沒有真的花很多心力在他們身上。
更吊詭的是,久而久之你可能會把那個踹不走的人,他的好表現當成是理所當然,所以你可能在思考加薪,或者思考獎勵的部分,往往會忽略這樣的人;可是卻對那些「推不動」的人,好不容易「動」的那麼一咪咪,你就給他很大的鼓勵,不管在實質還是非實質。
或者是對於那個「既推不動、又踹不走」的人,你總是對他抱持著很大的希望,以導致於其實你在客觀時間的安排上,你真正重要事情並沒有前進,因為你把你的時間跟盼望都放在這個人身上。
那我說如果是這樣子,你卻不自知的話,很快的你的事業一定會遇到困境,這個困境就是你覺得你很忙、你覺得你很累、你覺得你對你的部屬很用心,但是為什麼你的事業沒有前進?
到了這個地步之後,你再去責怪你的部屬、你再去罵那些「推不動」的人,或者是「推不動、又踹不走」的人,我說它的意義到底何在呢?
其實當我回想今天,如果『啟點文化』得到大家那麼一點點的注意和很肯定的話,我想或許可能是在我這幾年的時間裡,我把時間多數都放在那些「踹不走」的人。
而且給他們具體實際的獎勵,讓他們很實際的感覺到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忠誠,它是很有價值的,不管在實質的、還是非實質的。所以今天跟你分享自己的一些小小的經驗,希望對你有幫助,我是凱宇。
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在影片裡按個喜歡,並且訂閱我們的頻道,別忘了訂閱旁邊的小鈴鐺,按下去,這樣子你就不會錯過我們所做製作的內容。
那麼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我們在每一段影片的說明都有相關的連結,凱宇很期待有一天在啟點文化的教室裡,能夠見到你,謝謝你的收聽,我們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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