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余筱菁議員,正在疫情中,希望每一位朋友都平安。
今天要來跟大家聊聊我在總質詢期間關心的議題,我在總質詢中提及,對於竹北市綠菓幼兒園與夢想島育兒相關企業進行監督,為何會開始監督幼兒園的事情,是因為收到某位家長的陳情,在綠菓幼兒園有疑似虐兒的狀況,所以才開始了解,但越了解越多,才發現幼兒園有這麼多眉角是家長需要注意的,也是我們新竹縣政府沒有為家長把關好的地方。
目前調查中的疑點:
目前仍在查清的疑點
✔1. 園長是否兼任?在幼照法16條規定中園長必須專任。
⚠️幼照法16條:幼兒園除公立學校附設者及分班免置園長外,應置下列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一、園長。 二、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
教育處已經說明,在國教署口罩清冊中登記的夢想島園長並非畢業證書上的張園長。,而我們在查口罩清冊時也發現張園長? 至少身兼兩家園長。
✔2. 未立案先招生:
(綠菓與夢想島都是關係企業)
已經有好幾位家長說明在綠菓幼兒園未立案前,就已經招生,總共未立案期間是1年六個月。
惡質幼兒園網站也曾經揭露:
✖a. 夢想島探索幼兒園(竹北市勝利五路209號) 從2018年9月起營業,2019/5月年夢想島探索幼兒園才正式立案。(家長的小朋友是就讀綠菓,但是拿到的是已立案幼兒園的夢想島的收據
,因為當時綠菓藝術幼兒園還未立案(正式立案時間是2020/1/14。
✖在2019年根本沒有綠菓藝術幼兒園的收據可以拿給家長。
✔依據幼照法第 四十五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命其停辦;其拒不停辦者,並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即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
✔雖然綠菓幼兒園與夢想島相關園所現在已經立案,但對於過去未立案部分我認為還是必須裁罰,而且已經有家長與相關陳情,教育處必須依法開罰,以遏止幼兒園未立案先招生的惡習,給孩子最佳的保障。
✔3. 要求教育處清查夢想島關係企業三間幼兒園與三間托兒所
✖a.在幼兒園部分是否有合法幼教老師與教保員。
✖b.是否有掛在托嬰中心的保母去帶幼兒園的大班課程(進用未有教保員資格人士)。
✖c.每一間的園長是否符合相關科系畢業等規定條件。
✖d.是否有合乎法規的醫療人員進駐,或簽有醫療契約合同 。
✔4. 是否有聘用僅有保母證照之人員,去幼兒園帶班上課?
幼照法規定在幼兒園帶班上課必須有教保員執照與幼兒園執照。但是目前有民眾陳情,有夢想島旗下托嬰中心的老師,以保母證照去上大班課程。
✔5. 是否未跟家長告知,托嬰中心只能上到2歲,就必須準備再找幼兒園,不能待到3歲以上。
目前得知在夢想島托嬰中心並未跟家長告知不能上到三歲以上,導致有家長拖到3歲以上才(已經違反法規)—社會處負責
⚠️⚠️目前已經有四條的裁罰項目,分別是以下三條由教育處裁罰的項目。⚠️⚠️
教育處裁罰紀錄
✔1.第 26 條/裁罰6000(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用保母而非幼教教師或教保員)
幼兒園不得以派遣方式進用教保服務人員。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提供或租借予他人使用。
✔2.第8條/超收31人/裁罰6000。
✔3.第38條/超收費用(報主管機關額度與實際收費不同/裁罰6000元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收取費用。
教保服務機構之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規定,應至少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之。
以上三條是屬於教育處裁罰的確切內容,而以上三點我也要求教育處徹查夢想島系列園所(幼兒園與托兒所)是否有類似的狀況,之後會未大家報告調查的近況。
接下來是在所有夢想島的六家幼兒園與托嬰中,皆有外語教師協助英文教學的部分。
✔依據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籍語文教師僅能受聘僱於公、私立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教授語文課程, #幼稚園及托兒所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一旦有外國人上課,「毫無疑問,全都是非法的」。這是中央勞工局公佈的法規,所以 #感謝新竹縣勞工處在第一時間就裁罰15萬元,這是依據裁罰金額15萬-75萬區間做出的裁罰。
目前我也要求勞工處調查全部夢想島六家園所是否確實有外籍教師教學。如果有類似情形,我會請勞工處依規定每一家單獨開罰。
✔勞工處:檢舉分班課程外師裁罰15萬元
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外籍語文教師僅能受聘僱於公、私立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教授語文課程,幼稚園及托兒所不得聘僱外籍教師,一旦有外國人上課,「毫無疑問,全都是非法的」。勞工局指出,有些幼稚園及托兒所業者認為,僱用依親身分或取得長期居留權的外國人擔任教師,不用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就等同合法聘僱,其實這是錯誤,因為不論外國人的居留身份為何,都不能在幼稚園及托兒所教學,勞委會與教育部均已明文規定。
筱菁面對每一個陳情都是認真了解過,確有其事並且於法有據,依法追蹤辦理。為的是讓每個家長放心、安心。幼兒園是每天孩子生活的環境,新竹縣公幼不足,更需要在私幼上好好把關,不要讓不肖的業者橫行,讓家長花大把金錢卻沒有保障。以上是筱菁在綠菓幼兒園、夢想島幼兒園與托嬰的部分努力追蹤的情形。
綠菓幼兒園/總質詢議題後續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eRb3TGdfOE&t=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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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裁量基準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市民的勞動權益一直以來都是我相當關注的議題,包含勞動檢查的落實、違法事業單位開罰......等等。本週一(8/31)我亦針對勞工局 #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行政罰鍰疏失進行質詢。
在2019年勞工局針對違反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及大量解僱勞動保護法等八項,共裁罰了1093件,金額累計約6902萬元,然而,勞工局於裁罰後是否確實針對遲遲未繳納罰鍰之受處分人進行清查及催繳?倘若未繳納是否有移送行政執行處進行強制執行?
我指出在2019年決算審核報告當中,勞工局在處理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行政罰鍰上,有諸多缺失,包含:#開罰後卻未定期辦理清查催繳,甚至有 #處分書因作業程序疏漏無法移送強制,#導致應收款項懸帳多年......等狀況發生。從前發生 #違反勞基法重罰兩萬,過去不但罰不怕,現在甚至是遭開罰後不繳納罰緩,市府也認為沒關係嗎?
當下勞工局王局長於現場回覆,會有這樣的狀況確實屬於人員的疏失,今年勞工局為了改善此狀況,已研擬定期清查稽催措施,規劃建構一套管理系統,並預計於今年年底啟用。
違反勞動法令就應當開罰,開罰後市府方更應該要積極清查催繳,否則台南的勞動權益不會有改善的一天,也感謝勞工局願意立即檢討改善,期待年底啟用的新系統,能夠有效率地管理應收未收的行政罰鍰執行狀況,後續我也會持續來追蹤,為市民的勞動權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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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裁量基準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4/28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
#呼籲新北市政府重新評估勞檢裁罰基準,#確實保障勞工朋友權益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五一勞動前夕的今天,召開「最低工資要立法 國定假日應返還」記者會,提出 #最低工資法、#國定假日法,以及 #勞基法中有關勞檢制度的改革,捍衛勞工權益。
而今天(4月28日)剛好也是「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原稱:國際工殤日),主要是為紀念在工作中遭受傷害或死亡的工作人員,並呼籲積極推動職場安全,減少職業災害發生。時代力量今天所提出的 #國定假日法、#勞檢制度的改革,主要的用意就是希望可以讓勞工朋友有充分的休息時間,並且完善職場環境,避免勞工朋友在職場上遭受不合理的對待或歧視。
以新北市為例,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去年(2019)違反《勞基法》、《性平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業服務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範而受裁罰者共計2,488件,顯見新北市目前的勞動環境,還有許多需要改善的地方。此外,從新北市府所公布的資訊顯示,在受裁罰的件數中,有不少事業體可被列為「累犯」,連續幾年的勞檢皆可發現違規事實,但市府所裁罰的金額皆僅是數萬元,是否會造成業者罰不怕,等有被抓到再說的心態?
因此,我們呼籲新北市政府,在做成勞檢裁罰時,請納入「累犯」因素之考量,對於屢次違反勞動法令之業者,重新評估是否提高裁罰金額外,並將其列為定期查檢對象,以確實保障勞工朋友之權益。
👉 延伸閱讀:
王婉諭-「改善台灣勞動環境,時力黨團提出修法版本!」
https://reurl.cc/Nj4nOm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最低工資要立法 國定假日應返還」
https://reurl.cc/vD0oj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