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分割遺產 免課贈與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繳清遺產稅後,即可依遺產稅完稅證明書辦理遺產分割登記,也就是遺產分配。在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遺產分配情況皆免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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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360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道途•未卜......]
......寶圓嘆了口氣,小臉流露困擾之色,顯然至今還不知道為何店長要翻臉炒她魷魚……是因為氣她講實話嗎?還是以為她騙人?
「……其實店裡的地基主脾氣很好的,還保佑店裡生意興隆。」她忍不住小小聲地道。
「嗯哼,」他瞅著她,漂亮嫵媚的鳳眼隱隱發亮。「那被辭退以後呢?沒再繼續『就業』了?」
「我去應徵房屋仲介了……」她話都還沒說完。
「噗哈哈哈哈哈哈。」他拍著大腿一陣狂笑。
寶圓傻愣愣地望著他。
「妳該不會是把凶宅的底細,都當著買方和賣方的面都抖落出來了?」他笑到擦淚花,注意到她呆懵的眼神,這才慢條斯理優雅慵懶地止住了笑,玉手輕拂了拂玄色大袖,又恢復了古裝美男子的蘊藉風流。
寶圓回過神來,小臉莊重地點了點頭。「這種事,當然不能撒謊瞞騙了,我輩修道之人,自然不能看著未經超渡淨化過的凶宅被當普通的陽宅買賣不管,況且我有認真讀過『不動產人員教育訓練守則』的,還有,如果賣方明知卻故意不告知該屋是凶宅,買方可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買賣價金,也可依據民法第360條,對賣方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他眉眼間的那一抹揶揄笑意漸漸消失了,不知為何,看著眼前這一臉認真鄭重懇切的憨萌少女,忽然有一絲絲……不忍心再嘲笑她。
罷了,小木頭就小木頭吧!
今日,也算是有緣……就當他無聊了那麼多年,閒著也是閒著,看在她師父的份兒上,拎她一記。
「妳這性子和三觀,在現下這時代,沒把自己餓死還真是奇蹟。」他修長玉白大手輕支著自己美貌無雙的側顏,淡淡然道:「──以後,妳就跟著我混吧!」
「耶?」她懵了。
「想不想日後都能吃香喝辣的?」
她欲言又止,而後不好意思地摸摸腦袋。「謝謝您了,但我茹素,師父說山茶野菜對身體好,宋朝大文學家黃庭堅先生也有詩云:『粗茶淡飯飽即休,補破遮寒暖即休,三平二滿過即休,不貪不妒老即休』……我山上有自己種菜,只要有買米的錢和水電費就好了,不用吃香喝辣的。」
他濃眉一豎,差點被這不知好歹的小崽子氣死──
多少年來有多少仙魔精怪、帝王貴冑、官宦凡人想哭著喊著巴著求著他提拔一把,他一概興致缺缺,今兒破天荒千百年來就這麼好心一回,竟然還被她打槍?
F……(消音)!
「──我有准許妳拒絕嗎?」他臉色重重一沉。
「……」寶圓下意識哆嗦了一下。
「我救了妳一條小命,妳的命就是我的,往後都歸我管,我要妳吃葷就吃葷,要妳啃草就啃草,讓妳往東走就往東走,讓妳朝西滾就朝西滾!」他俊美妖嬈的面容冷冽起來氣勢駭人,剎那間彷彿天地為之一肅,四周萬物生靈為之瑟瑟發抖……
寶圓嚇哭了。
那呼嘯盤旋九天、撼山動地的冰寒徹骨冷意剎那一滯……
「──那教妳降妖伏魔、扶助百姓、為善積德、修行得道,日後有機會可與妳師父相會呢?」他心不甘情不願地改了個方案。
「好!我跟您!」寶圓含著兩泡眼淚,歡快地樂呵呵傻笑了起來。
他默默地撐住了額頭。
……媽的,還是吃掉她省事好了。
「那怎麼稱呼先生您呀?」渾然不知自己生死就在一秒間的寶圓喜孜孜又滿臉真誠地請教。
「狐九郎。」他妖嬈鳳眸一閃。
「是!胡先生。」她恭恭敬敬。
「九哥,」他眼波流轉,剎時笑了。「以後,叫我九哥便好。」
……小崽崽,看九哥以後怎麼好好調、教(帶、壞)妳!
& & &
寶圓不知「胡」先生,嗯,九哥究竟是何方高人,也不知道他的道法究竟有多高深,但她唯一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他肯定很有錢。
民法360 在 啾啾姊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匯錯帳號該怎麼辦?一萬多雖然不是什麼大錢,也是要認真工作幾天才能賺到,就這樣轉到別人帳戶了還完全沒發現。
事情是這樣的,七月初時收到通知才知道我搞了件大烏龍,房東說我五月的房租沒給,一直到他七月初查明細才發現,請我盡快把漏掉的房租補給他。
難道我真的忘記匯錢?先不管內心雷電交加,趕快查詢五月的匯款紀錄後,發現的確是我出包,總之先收拾慌張的情緒把費用補給房東,接下來就要想辦法把錢要回來。
後來也幸運,對方收到消息就很乾脆的把錢歸還,結束這場匯錯帳號的烏龍事件。
本來覺得這事太蠢還是別聲張,但是這年頭大家動不動就在團購轉帳匯款的,講講我的笨事給大家笑也好,萬一哪天手滑至少還有個怎麼處理的印象,不至於太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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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流程我整理到最後面,這邊把來龍去脈再講清楚一點。
我五月份房租雖然匯款了,但那是不常用的網銀,沒留意到「常用帳號」裡頭的帳號還是舊的就匯了款,而去年中房東雖然沒講原因,但早有通知我改匯到新帳號。
既然是舊帳號,那應該還是能收到吧?確定狀況後就電話告知房東這個狀況,沒料到那個帳號是他前妻的戶頭,就是因為離婚才請我們改匯款到他的帳戶,既然確定是我耍蠢,那還是乖乖補上五月房租,並且想辦法自己去追回這筆帳。
雖然不是大錢,但突然多一筆可能一去不回的支出還是個重大打擊,只是抱怨跟生氣都不能解決事情,摸摸鼻子把錢補上後就開始跑流程了。
先試著聯絡前房東太太,很遺憾,畢竟離婚等於人生重來,電話和Line之類的聯絡方式全盤換過也是人之常情,所以隔了一天沒回應後,我這邊就開始跑程序。
先把匯出明細整理印出來,同時帶上刷好的存摺和手邊有的聯絡方式、原本要匯的正確帳號等資料過去,越齊全越好,至少要讓收款行確定你是真的弄錯而不是別有目的。
收款行是郵局,櫃台聽完我的說明後就請主管來處理,確認了明確的細節,也問了我本來想匯款到哪一個帳號,一比對發現帳號差很多,不是簡單的手滑按錯,我只好在櫃台放送房東離婚的溫馨小故事。(他們必須再三確認你是真的匯錯不是有其他意圖)
因為當場聯絡不到對方,郵局主管就請我留下資料以及填寫一張聯繫受款戶/轉出戶申請書,以便後續處理。
他們會先試著電話聯絡收款人,如果聯絡上了就會把我的聯絡資料交給對方,如果電話聯絡不到,郵局就會隔一段時間發信通知,第二封信件仍然沒回應的話才會進入下一個程序。
這個流程一般都需要兩週左右,所以要耐心等待郵局的回覆。
很幸運走到這邊我就和收款人聯絡上,畢竟是有往來過,也真的有那筆錯誤匯款紀錄,確定我不是詐騙後,對方不廢話的要了帳號,三分鐘後我就收回這筆款項了。
確定入賬後就傳訊和對方回報並且鎮重道謝,當天下午也收到郵局主管來電,確認我已經收回款項他們才能結案,我也終於能從這大半個月的緊張自責中解脫了。
▲那萬一沒聯絡上對方呢?
那天詢問過郵局的主管,萬一聯絡不上,他們會給我一張證明單,我再拿相關資料到附近派出所報案讓警政系統協助找人,雖然時間會拖更長,但一般小老百姓到這個流程通常就能找到人了。
▲但是萬一對方死不肯還呢?
這下就要進入司法程序去提告了,不管是原告被告,只要跑法院對一般人來說都非常麻煩就是了,腦子清楚的人不會為了這點小錢浪費那麼多時間。
因此萬一哪天跟我一樣笨匯錯帳號,在台灣這種鋪天蓋地的戶政制度下,能拿回來的機率還是很高,只是要花時間跑程序滿累的,這種笨事我來一次示範就好(泣)
最後阿啾再把「萬一匯錯帳號後的處理流程」整理一次,希望大家都沒有機會用到。
▲如果有對方聯絡方法請直接和對方聯繫
▲準備自己的存簿和轉帳明細等證明資料,到收款方的銀行櫃台辦理
▲等待對方聯繫(視每間銀行處理程序會有不同時間)
▲若對方無法聯繫上,銀行會給一份證明,拿這份證明到警局報案讓警政單位介入
▲萬一對方仍不肯還款才會進入訴訟程序,這是民法的不當得利,除非有明確對方拒絕還款的證據才能告侵佔,不要告錯條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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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甲欲出售其已居住10年之A屋,乙即向甲購買A屋,交屋後發現屋頂漏水, 乙向甲請求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一)民法§360規定:「買賣之物,缺少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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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dreamsletter (drmaticking)》之銘言: : 依實務與通說見解,民法260條非獨立 ... 賠償都是指信賴利益的損害賠償,至於民法第226條、民法第360條、民法第495條等 ... ... <看更多>
民法360 在 [課業] 民法瑕疵VS保證品質的判斷(第360條) -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民法第360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
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想知道要如何判斷是物之瑕疵或是保證品質呢
想法:
因為物之瑕疵>在故意不告知時,出賣人方要賠償
而
缺少出賣人保證品質,出賣人必定要負賠償責任
但是不知道區分的標準在哪
問題:
那有沒有例子跟準則,可以簡單判斷今天一個商品造成消費者損害
究竟是瑕疵(之後再論有無故意) 還是 缺少保證品質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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