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衛環委員會質詢陳時中部長,我認為,目前開放美豬美牛政策上,推動的程序面是有問題的。
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規定:
「主管機關採行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 #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 以及 #諮議體系。
#前項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 #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其成員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風險評估」必須經過「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做成。雖食藥署署長已多次表示已完成風險評估,但卻未經過「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僅有「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討論。這兩者是不同的組織,各有設置辦法、組成成員,網路上都能找到會議紀錄。
陳時中部長說,過往容許量都是在後者討論,但我認為,容許量跟風險評估本來就是分開的概念,既然食安法明寫了風險評估必須由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就該按照食安法規定來進行。
更何況,翻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的成員背景,也是由毒物學、腎臟病專家、健康風險專家所組成,應該沒有理由不經由此組織討論。但我們查了此組織八月的會議紀錄,卻完全無討論美豬美牛相關的政策,令人不解。
除了跳過法律規範應有的風險評估程序之外,我們看了「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的委員發言概要。
1️⃣ 會議上也有多位專家提到萊克多巴胺對乳汁的影響,包括:
「哺乳的時候,也有可能像很多農藥或重金屬可穿過胎盤或乳腺,可能會造成嬰兒的傷害。」
「育齡婦女在資料中顯示是有吃肝臟的,而比較沒有吃腎臟,而育齡婦女也可能是懷孕婦女, 她們吃的東西會到胎兒,所以我覺得肝臟是一定要減半的」
「瘦肉精會影響胎兒體重,還會影響思慮失調、躁鬱症和癌症轉移率等,殘留容許量還是應該要降。」
基於上述專家意見,我認為衛福部必須嚴格限制坐月子中心的餐飲,比照幼兒園,一定要用國產豬牛食材。
2️⃣ 諮議會上,支持肝腎調降容許量的專家學者是多數的!
17 位諮議會委員中,有 9 位覺得肝腎的 ADI 該要調降(及1位認為目前資訊不全),但衛福部卻僅將腎的容許量部分調降,肝原封不動,同國際標準。這與當時9月4日衛福部新聞稿的說法「此政策經過諮議會充分討論及評估,決定嚴格訂定殘留容許量」的說法顯然不一致。
3️⃣ 多位委員也表示,只有溯源是不夠的、科學證據不足、只評估坐月子一個月的情況,在風險溝通上比較難解釋......等,顯見專家學者對於目前的政策也是疑惑與擔心的!
這份委員發言紀要,是在昨天(10/13)傍晚才拿到的,我相信,如果在衛福部 9/4 決定容許量前,讓國人都能充分看到,對於衛福部的政策相信會有不同的評價。這也是我認為此次政策另外存在的問題面相,即是推動過程並不符合食安法的規定,滿足國民享有知的權利及資訊透明原則。
最後,我認為政策提出時,不應繞過法規!
保障食品安全,是衛福部的責任,切莫為了背書而犧牲國民健康!
諮議體系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蔡英文總統宣布台灣將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的議題,引起在野黨和民間社會相當大的質疑和抨擊。
關於開放進口相關配套內容的缺漏,以及程序上法規命令預告期在毫無急迫性的情況下從60天壓縮至7天,甚至選擇在立法院休會期間迴避監督等問題都已經被罵過一輪了,我也不再贅述。
但我想特別提醒蔡英文政府和民進黨,別忘了雖然你們認為開放萊豬是外交和經貿上可能為台灣加分的議題,但它的本質仍必須回到食安風險與產業衝擊上進行更細緻的討論與溝通,才能減少民間社會對開放的疑慮和反對。
#別用錯誤的方式溝通風險
食品安全的風險溝通非常重要,而且好的溝通絕對不是突然丟出兩份委外的風險評估報告,要民眾在短短7天內讀完並給意見。或是不斷地透過媒體跟網路輿論反覆強調「要每天吃33片排骨吃個5到10年才會影響健康」,甚至在網路上用輿論霸凌擔憂萊豬會影響健康的人,嘲諷他們這麼關心食安為什麼不吃素,或是如果這麼關心食安,頂新怎麼還沒倒之類的酸言酸語。
其實看到執政黨選擇用這種方式溝通風險,我非常地難過且憤怒,這不但是對風險溝通這門專業的踐踏,更是對民主與台灣社會共同體的撕裂與傷害。
#曾經有個好的典範
蔡英文總統和民進黨政府可能忘記了,面對食安的風險溝通,他們在2016年及2017年,都曾嘗試過用更公開透明,更大眾參與,更接受民主監督的方式來處理食安問題。怎麼今天就選擇用這麼粗暴的方式來處理呢?
2016年底,蔡政府同樣是為了與日本的外交和貿易考量,要開放日本四個縣因為福島核災後禁止食品輸台的禁令,當時的民進黨政府同樣犯了溝通上的大忌,三天內在全台排了10場公聽會,不但讓民間社會感受不到政府想溝通的誠意,更給當時正在進行黨主席選舉的國民黨主席參選人議題操作的可趁之機,藉此大鬧特鬧搏版面。
但隨後行政院長林全就宣布將要以「準聽證」的規格,召開一系列開放民眾參與,跨部會部長級官員親自上陣回應民間各種質疑,同時會根據會議共識與記錄,做成對管理措施的改善並追蹤後續進度。
當時更可貴的,是林全院長承諾,如果這個會議真的無法釐清民眾的憂慮,行政院也願意保留維持不開放的選項,因此不會預設會議結論。
這一系列會議,因為國民黨及中華統一促進黨等成員惡意杯葛,甚至故意製造暴力衝突讓會開不下去,不願回到議題上理性討論,最後只開成了一場,但這場的效果溝通效果仍有成效,民間社會確實對政府的管理措施及風險評估,指出邊境管理仍待解決的問題,後續也在行政院的追蹤下有所改善。
而這次經驗其實也開啟了2017年初,許多場跨部會與民間團體溝通交流食安管理議題的會議,主題從農藥標準與管理、廢食用油回收到校園午餐國產食材,其實那時候的民進黨政府確實很用心在與民間溝通食安問題,也相對開放地願意接收民間的意見。
但在這次開放萊豬,我們卻完全看不到願意溝通的姿態,反而變成是狹著防疫累積的民意,趁著立院休會,在野黨積弱不振時,靠著網路輿論及媒體優勢要對任何提出異議的人攻擊撻伐,無視溝通與監督強渡關山也面不改色。
如果說現在反對力量貧弱對執政黨是天賜良機,我認為執政黨更應該藉這個機會建立風險溝通的典範,執政是一時的,好的制度典範卻會是長久的,一如我們會記得2016年的林全院長曾經在民意壓力那麼大的情況下,決定用準聽證規格的公聽會與民間溝通,這是個很有勇氣的選擇。
#食安問題其實是治理能力的信任危機
最後我想強調,現代社會的食安問題,大部份的根源都是民眾對政府管制能力及科學評估的不信任所致。當民眾不信任政府與科學家時,即便是科學證據做成的風險評估也完全不會被採信。
歐洲的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簡稱EFSA),很早就開始重視讓民眾及利害關係人團體能夠從前端的資訊公開、中間風險評估的科學研究如何執行,到末端源頭邊境和市場的管理措施都能夠參與進來和政府溝通,把建立信任放在最核心,讓風險溝通這件事情是從講求科學方法與證據的風險評估,到具有政治協商折衝的風險管理都能夠有外部的參與,才能夠逐漸建立起民間社會對政府在食安風險評估和管理上的信任。
其實我們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條也有提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以及諮議體系。
而為了建構風險評估及諮議體系,政府得邀請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甚至營養學、醫學、風險管理、農業、法律、人文社會領域的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各類諮議會,討論風險如何評估和管理。
狂牛症BSE以及日本受核災影響地區食品的抽樣檢驗研究都有在「#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中進行討論。
其實根據食安法,這次美豬美牛的兩份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如果都沒有經過「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的討論與認可,那它們究竟是經過專家與民間團體審議後的風險評估結論,還是僅僅是衛福部的委託研究案,我認為恐怕只能算是後者。
萊豬的開放甚至是明年一月的事情,明明還有幾個月,為何整個決策迴避討論與監督急成這樣,實在令人難以理解,但我真的認為,我們還有時間好好討論。
台灣的公共政策史上絕對不缺蠻橫硬幹的政府,但如果要建立一個風險溝通的典範,#現在可能是最好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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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查證,發現3月15日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去年12月13日預告的。
3月13日預告的,果然是另一批農藥標準。
問題還是很大,13日的預告沒有附件,也沒有修正字號或編號可以查核、勾稽,這完全不符文件管制的原則;15日的公告也沒有預告的文件、字號。如此粗糙、草率的公文形式,很容易產生誤導、誤解。
這還是沒有脫離問題的本質:事先預防、資訊公開透明、知的權利、科學證據的原則。
原則性的問題必須先解決,綱舉則目張,如果只是在某種農藥的容許量多少ppm,或是哪種可以用多少,就淪於枝節末節之爭。
我們要爭的是程序的公開透明與程序正義。
在食安法第4條規定:「主管機關採行之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以及諮議體系。前項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
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
雖然食安法第15條規定:「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授權農委會和相關機關定之,但是不能違背第4條的原則。
現在不只是對15日農藥殘留容許量公告的問題,還有13日預告的問題,這變成兩個案件。
衛福部還是必須告訴我們:
為何修訂?
如何修訂?
是誰要求修訂的?
誰來審查的?
審核的依據是什麼?
有無按照食安法第4條的風險管理原則來辦理?(包括資訊透明、科學證據、國人知的權利)
過去的農藥殘留在田間檢查如何?
各種農藥用量、使用地區分布如何?
國人的疾病和農藥間的關連性?(農民、消費者)
我們不能每次只拿歐美日等國家的數據,畢竟我們的飲食習慣、耕種養殖情況、烹調方式、環境污染程度和這些國家不同。
此外,現在農藥已經是「雞尾酒配方」,不再是單一農藥,而是多重使用不同農藥的複方,這對國人的健康風險評估為何?
從核食問題食藥署的官員從產地、加工、輸入、口岸查驗、進口檢驗等方面已經是漏洞百出,很難讓人民相信他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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