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衛環委員會質詢陳時中部長,我認為,目前開放美豬美牛政策上,推動的程序面是有問題的。
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規定:
「主管機關採行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 #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 以及 #諮議體系。
#前項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 #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其成員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風險評估」必須經過「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做成。雖食藥署署長已多次表示已完成風險評估,但卻未經過「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僅有「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討論。這兩者是不同的組織,各有設置辦法、組成成員,網路上都能找到會議紀錄。
陳時中部長說,過往容許量都是在後者討論,但我認為,容許量跟風險評估本來就是分開的概念,既然食安法明寫了風險評估必須由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就該按照食安法規定來進行。
更何況,翻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的成員背景,也是由毒物學、腎臟病專家、健康風險專家所組成,應該沒有理由不經由此組織討論。但我們查了此組織八月的會議紀錄,卻完全無討論美豬美牛相關的政策,令人不解。
除了跳過法律規範應有的風險評估程序之外,我們看了「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的委員發言概要。
1️⃣ 會議上也有多位專家提到萊克多巴胺對乳汁的影響,包括:
「哺乳的時候,也有可能像很多農藥或重金屬可穿過胎盤或乳腺,可能會造成嬰兒的傷害。」
「育齡婦女在資料中顯示是有吃肝臟的,而比較沒有吃腎臟,而育齡婦女也可能是懷孕婦女, 她們吃的東西會到胎兒,所以我覺得肝臟是一定要減半的」
「瘦肉精會影響胎兒體重,還會影響思慮失調、躁鬱症和癌症轉移率等,殘留容許量還是應該要降。」
基於上述專家意見,我認為衛福部必須嚴格限制坐月子中心的餐飲,比照幼兒園,一定要用國產豬牛食材。
2️⃣ 諮議會上,支持肝腎調降容許量的專家學者是多數的!
17 位諮議會委員中,有 9 位覺得肝腎的 ADI 該要調降(及1位認為目前資訊不全),但衛福部卻僅將腎的容許量部分調降,肝原封不動,同國際標準。這與當時9月4日衛福部新聞稿的說法「此政策經過諮議會充分討論及評估,決定嚴格訂定殘留容許量」的說法顯然不一致。
3️⃣ 多位委員也表示,只有溯源是不夠的、科學證據不足、只評估坐月子一個月的情況,在風險溝通上比較難解釋......等,顯見專家學者對於目前的政策也是疑惑與擔心的!
這份委員發言紀要,是在昨天(10/13)傍晚才拿到的,我相信,如果在衛福部 9/4 決定容許量前,讓國人都能充分看到,對於衛福部的政策相信會有不同的評價。這也是我認為此次政策另外存在的問題面相,即是推動過程並不符合食安法的規定,滿足國民享有知的權利及資訊透明原則。
最後,我認為政策提出時,不應繞過法規!
保障食品安全,是衛福部的責任,切莫為了背書而犧牲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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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查證,發現3月15日公告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去年12月13日預告的。
3月13日預告的,果然是另一批農藥標準。
問題還是很大,13日的預告沒有附件,也沒有修正字號或編號可以查核、勾稽,這完全不符文件管制的原則;15日的公告也沒有預告的文件、字號。如此粗糙、草率的公文形式,很容易產生誤導、誤解。
這還是沒有脫離問題的本質:事先預防、資訊公開透明、知的權利、科學證據的原則。
原則性的問題必須先解決,綱舉則目張,如果只是在某種農藥的容許量多少ppm,或是哪種可以用多少,就淪於枝節末節之爭。
我們要爭的是程序的公開透明與程序正義。
在食安法第4條規定:「主管機關採行之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以及諮議體系。前項風險評估,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集食品安全、毒理與風險評估等專家學
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
雖然食安法第15條規定:「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授權農委會和相關機關定之,但是不能違背第4條的原則。
現在不只是對15日農藥殘留容許量公告的問題,還有13日預告的問題,這變成兩個案件。
衛福部還是必須告訴我們:
為何修訂?
如何修訂?
是誰要求修訂的?
誰來審查的?
審核的依據是什麼?
有無按照食安法第4條的風險管理原則來辦理?(包括資訊透明、科學證據、國人知的權利)
過去的農藥殘留在田間檢查如何?
各種農藥用量、使用地區分布如何?
國人的疾病和農藥間的關連性?(農民、消費者)
我們不能每次只拿歐美日等國家的數據,畢竟我們的飲食習慣、耕種養殖情況、烹調方式、環境污染程度和這些國家不同。
此外,現在農藥已經是「雞尾酒配方」,不再是單一農藥,而是多重使用不同農藥的複方,這對國人的健康風險評估為何?
從核食問題食藥署的官員從產地、加工、輸入、口岸查驗、進口檢驗等方面已經是漏洞百出,很難讓人民相信他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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